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瀍河回族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瀍政办〔2019〕15号
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瀍河回族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2019年5月17日
瀍河回族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城市区农贸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据《洛阳市城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洛政办〔2018〕61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的决策部署,实施城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加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促进农贸市场与城市建设发展相协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我区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洁、完善功能、管理有序三方面有组织、有计划地分步完成改造提升,到2019年10月底,完成辖区内所有的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及规范化管理工作。通过改造提升,逐步实现农贸市场环境整洁、完善功能、管理有序的总体工作目标。
三、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将对辖区内三个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办事处要发挥主体作用,负责组织实施,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协调联动,积极配合,稳步推进我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改造”的原则,采取以市场举办者或引进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投资建设为主,区财政“以奖代补”给予支持的方式,多渠道筹措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及规范化管理项目资金。
四、组织领导
成立瀍河回族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及规范化管理等工作。
指 挥 长:买允健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赵红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马林波 区政府副区长
潘育敏 区政府副区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局长禹斌同志担任。指挥部下设三个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一)下园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红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晓杭 东关办事处主任
禹 斌 区商务局局长
成 员:王 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波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红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宇辉 区环卫局局长
崔长征 区财政局副局长
马文强 区市场发展中心副主任
(二)隆兴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林波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艺杰 杨文办事处主任
禹 斌 区商务局局长
成 员:王 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波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红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宇辉 区环卫局局长
崔长征 区财政局副局长
马文强 区市场发展中心副主任
(三)北关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育敏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高 艳 瀍西办事处主任
禹 斌 区商务局局长
成 员:王 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波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红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宇辉 区环卫局局长
崔长征 区财政局副局长
马文强 区市场发展中心副主任
(四)责任分工
各办事处负责辖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初步审验;加强农贸市场日常监督管理,制订措施督促市场举办方切实履行农贸市场管理第一责任。
区商务局负责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标准;组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验收;定期对改造提升工作进度、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农贸市场日常监督管理,依法监管农贸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主体资格,组织开展文明市场创建、文明经营户评选、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等活动,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维护农贸市场外部环境,整治占道、出店经营、违章搭建和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现象。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贸市场农残检测设施的配备,并组织相关培训;对农贸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
区环卫局负责维护农贸市场外部环境卫生,做好市场卫生环境保障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奖补资金,对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抓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制定规范化管理办法,配合区商务局做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市场开办者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改造”的原则,负责投入资金对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按报批的改造提升方案和计划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五、实施步骤
瀍河回族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推进阶段(2019年5月至10月)。进一步开展辖区内农贸市场的调查摸底,掌握全面情况,制定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行动方案。通过完善硬件、健全配套、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补齐短板,打造标杆,发挥其示范作用。各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要于5月底前完成方案上报,6月开工建设,10月底完工。
(二)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1月至12月)。全面总结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经验,在督查考核的基础上,对整个工作进行最终考核排名,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发挥先进和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坚决克服“改造—反弹—再改造—再反弹”的怪圈。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和职责,周密安排,落实责任。
(二)因地制宜,扎实推进。由于各农贸市场的建设起点、产权归属、经营状况各不相同,采取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方式扎实推进改造提升工作。
(三)综合整治,规范管理。开展农贸市场内部规范化管理,并加大对市场外部环境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市场周边乱摆卖、占道经营的现象,疏导经营者入场经营,巩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工作成果。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期间,需要临时安置部分经营户,以及设置临时摊点,方便市民,认真向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宣传有关政策法规,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市场改造提升的理解和支持。
(五)完善机制,推动落实。落实例会制度。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听取阶段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建立通报机制。指挥部办公室将定期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洛阳市城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标准
附件
洛阳市城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标准
参照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商建字〔2009〕8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标准。
一、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要求
(一)交易厅棚。市场交易大棚应采用大跨度、大空间的钢架结构。改造提升成封闭的室内市场,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层高应不低于4 米。
(二)地面及墙体。市场地面应硬化、防滑,并向排水槽(沟)倾斜。
(三)出入口及通道。市场应设置2 个以上的出入口。室内市场通道上方应设置悬挂应急疏散警示牌。
(四)卫生设施。市场公共卫生间满足二类标准,不得设在熟食区域。
市场内应足额配备密闭的垃圾容器;加工间和经营专间应配备存放废弃物的专用密封容器。
(五)给排水设施。市场内供水设施,水产品供水应到档口,畜禽肉类供水应到畜禽肉经营区,现场食品加工间等应供水到专间。市场内排水设施应采用暗沟排水;明沟部分加盖隔栅盖板,出口处设防鼠隔离网。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设置下水管道。水产、畜禽肉类污水排放口应设隔离过滤设施。
(六)供电设施。市场应配备满足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
(七)消防设施。市场内应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二、功能布局和设施要求
(一)功能布局。市场应按蔬菜、果品、粮油、干货调味品、水产品、禽蛋、畜禽肉、豆制品、熟食、副食品、百货等商品大类科学分区,合理布局各档口。
(二)档口设置。各档口应统一设置档口号牌、价格牌及相关证照的悬挂装置,高度宜为1.8—2米。价格牌、档口号牌等标识牌应统一制作。
畜禽肉档口应统一配置不锈钢操作台、砧板、冷藏柜、不锈钢制挂架等专用器具。
水产品档口离地面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有条件的宜铺设防滑地砖;应统一配置不锈钢或贴面砖的操作台、砧板、蓄养池或不锈钢盘、冷藏柜或冰台等专用器具;活水鱼销售可在鱼池、鱼缸前设挡水板,挡水板高于鱼池、鱼缸20厘米。
熟食、糕点类档口应配备防尘、防蝇罩,有条件的配备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璃柜。从事熟食、糕点、馒头等现场加工的应设置加工间,配备相关设施设备。
(三)管理服务设施。各摊位应设置依法检验合格的电子秤。
市场内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公平秤。
市场应配置相应的管理用房,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市场应设立导购图、健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农药残留公示等宣传栏,制订卫生管理等各项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市场应设置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或专业柜,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和药水药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