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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瀍河区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0-06-28浏览次数:2818

目录


第一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总体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政法委概况


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区委政法委下设综治中心、维稳办、扫黑除恶办、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5个科室。

政法委共有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干部职工12人,退休人员13人(其中副县级5人,正科副科8人)。

(二)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组织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推动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指导、检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打击处理邪教组织工作,做好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办理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法委预算单位构成

政法委下属有事业单位一个: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政法委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0年收入1523.87万元,支出总计1523.87万元,与2019年1914.04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90.17万元,减少20.38%。主要原因:财政压减项目支出,压缩核减各项经费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0年收入合计152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8.87万元; 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0年支出合计152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28万元,占15.70%;项目支出1284.59万元,占84.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18.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95.17万元,减少20.65%。主要原因:财政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压缩核减各项经费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23.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3.53万元,占97.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7万元,占0.97%;卫生健康支出13.54万元,占0.89%,住房保障支出12.03万元,占0.7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9.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10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7万元,减少58.6%。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公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减少20%,主要压减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压减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政法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9年减少3.1万元,减少40.2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政法委部门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2019年,我部门对1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28万元。2020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13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4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4万元,支出项目共15个,支出总额1284.59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2个,支出总额95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政法委固定资产总额27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13.37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0辆,其他车型2辆,价值0.588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政法委部门预算表

159402280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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