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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瀍河区政府督察局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0-06-28浏览次数:2316

目录


第一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督查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总体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督查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个内设机构1个事业单位:1、综合办公室(目标绩效考核办公室);2、督查室;3、督查考核中心(事业单位)。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和其他全区中心工作的督促检查;(二)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和批示、指示事项的督促查办;(三)负责区委、区政府目标管理工作;(四)负责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五)负责市、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督促落实;(六)负责省、市、区级民生实事的督查督办;(七)负责督查调研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决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督查调研活动;(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督查局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无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督查局

2020年部门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0年收入总计34.13万元,支出总计34.1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1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2020年新增预算单位。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0年收入合计3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0年支出合计3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3万元,占97%;项目支出1万元,占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4.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4.1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2020年新增加预算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4.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3万元,占10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20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06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7万元,主要包括:综合定额公用经费、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费、福利费。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我局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6万元,(区委区政府督查局与1个归口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合计数),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与2019年相比,增加0.6万元,增加100%,原因为2020年新增加预算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19年,我单位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2020年,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34.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0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7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总额1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政府督查局部门预算表

159403161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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