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诉前调解抚民心 多元共治促和谐
为落实《河南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瀍河法院整合现有审判资源,多方调度配置,对家事纠纷、民工讨薪、相邻关系、小额债务等适宜调解的纠纷,积极推行调解前置,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化解矛盾纠纷,摸索出了1+1+2的诉调团队模式,以点带面,与基层单位多方联动,狠抓落实,扩大工作格局。
2021年9月,梁某等10人经人介绍到洛阳市瀍河区某小区从事保安工作,2021年12月因被拖欠工资离职。后经区劳动监察大队处理,仍有部分工资未能支付,遂诉至瀍河区人民法院。
我院诉前调解团队针对上述案件,制定专属方案,与区劳动监察大队联动了解事件情况,委派人民调解员胡竹青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电话联系各方当事人。当了解到原告需要法律帮助后,调解员联系司法局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对所有当事人的心中疑惑调解员均是悉心解答,并根据双方情况先后提出了五种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付款计划。约定的协议签字当天,原告提出需要外出务工,无法到场。调解员又迅速启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远程沟通,完成了线上签字。签字当天,被告当场部分履行。最终7起撤诉,3起出具诉前调解书。至此,10起案件尽数化解达到了社会效果、法治效果高度统一。
诉讼调解前置程序充分发挥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所独有的灵活、高效、低成本、非对抗等优势,构建了完整的调解在先、诉讼断后、有机衔接、协调联动、智慧便民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此外,我院与瀍河区总工会、瀍河区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站、瀍河区民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瀍河区法院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洛阳市银行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等15家单位对接,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以法院为主导、多部门联动的多元解纷机制。随着调解前置工作铺展,多元解纷工作机制落实,即夯实了基层治理的根基,又促进了诉服质效的提升。今年1至8月,我院受理诉前调解案件825件,调解成功400件,诉服质效较去年大步提升。
今后,瀍河法院将继续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创新内外联动机制,构建诉前调解格局,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为瀍河区的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